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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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是什么意思

分散采购在政府采购的范畴内,是指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可以由采购单位自己组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但分散采购是政府采购两种组织形式之一,可不是随意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

分散采购优点:能适应不同地区市场环境变化,商品采购具有相当的弹性;对市场反映灵敏,补货及时,购销迅速;由于分部拥有采购权,可以提高一线部门的积极性,提高其士气;由于采购权和销售权合一,分部拥有较大权力,因而便于分部考核,要求其对整个经营业绩负责。

采购客体:

1、小批量、单件、价值低、总支出在产品经营费用中所占比重小的物品。

2、分散采购优于集中采购的物品,包括费用、时间、效率、质量等因素均有利,而不影响正常的生产与经营的情况。

3、市场资源有保证,易于送达,较少的物流费用。

4、分散后,各基层有这方面的采购与检测能力。

5、产品开发研制、试验所需要的物品。

政府采购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围包括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二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息,是指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

第四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应当遵循格式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查找获得的原则。

政府采购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政府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集中采购的范围即集中采购目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第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所谓的限额标准是指由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所确定的应当采取政府采购方式集中经行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最低金额标准。至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法》依然采取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此外,在《政府采购法》还确定了对国产货物优先采购的原则,即法律明确规定除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政府分散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实施货物、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最低限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以及经有关程序批准,超过采购限额标准采取分散采购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与集中采购相对应,分散采购是由企业下属各单位(如子公司、分厂、车间或分店)实施的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采购。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中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进行采购,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通用的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2、采购范围不同分散采购的范围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即凡是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或本部门(单位)有特殊要求且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项目,都可以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范围由《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目录内采购项目必须集中采购。

3、采购目的和作用不同分散采购目的是可以借助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专业优势,可充分调动单位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采购效率。集中采购具有采购成本低、操作相对规范和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目的可以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政策作用,体现政府采购的效益性和公共性原则,也有利于政府的集中监管和对分散采购的良好示范作用。

政府采购的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分别是指( )

《政府采购法》第七条明确,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意思是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采购模式。这里提到的“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是什么,如何区分?

1、集中采购

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2、分散采购

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要弄清楚二者区别,我们需要先知道集中采购目录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必须由政府确定并公布:

1、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来确定并公布;

2、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也就是说,如果项目被列入了集中采购目录,就属于集中采购,反之则属于分散采购。

但无论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均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等国家规定的采购方式。

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什么不同?

1、实施主体不同

集中采购的实施主体仅为集中采购机构,它是非营利的事业法人,不收服务费用;

分散采购的主体,可以是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是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除集采机构外的其他主体可以按市场化收取服务费用。

2、采购范围不同

集中采购范围由《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分散采购的范围则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即凡是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或本部门(单位)有特殊要求且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项目,都可以实行分散采购。

三、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相关注意事项

1、分散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单位自行采购和分散采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分散采购仍属于政府采购,受相关法规约束,自行采购不受政府采购法规约束。

2、采购限额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都是确定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标准

限额标准是以采购项目的金额来界定的,集中采购目录是以采购项目来界定的,二者不能交叉。采购限额标准是指集中采购目录中没有的采购项目,只要达到规定的金额,就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

总之,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在政府采购的大框架下是相同的,都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约束,区别不大,但注意不要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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